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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核电工程设计采购管理

 

  岭澳核电站是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广东省兴建的第二座大型商用核电站(二核),与
大亚湾核电站(一核)建设相比,岭澳核电站建设的最大特点是工程管理自主化、部分设备
国产化、核岛土建和

BOP 设计采购自主化以及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启动和生产准备自

主化。
  在核岛和常规岛采用议标方式与供货商签订了主设备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岭澳核电设
计采购工作在大亚湾核电站工程设计采购运作实践的基础上,参照法国电力公司核电工程
设计采购管理模式,由业主全面承担起设计采购管理、组织、协调和控制任务,并负责执照
申请及总体运行研究等工作。设计采购从

1995 年 1 月主设备供货合同议标协议签订开始,

先后经历了主合同谈判、工程前期准备、设计、设备制造及采购高峰、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
移交接产配合等阶段,历时

7 年多。在所有参与和技术支持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程设计采

购工作进展顺利,满足了工程各阶段的需要,也为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建设的自主化和国
产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

1 工程背景及设计采购管理模式的选择

1.1 工程背景

  经过近八年的建设,大亚湾核电站于

1994 年顺利投产。按照国务院领导"以核养核、滚

动发展

"的指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通过对国际核电市场的考察和了解,结合大亚湾核电站

近一年的运行业绩,决定在一核翻版加改进的基础上兴建岭澳核电站。根据当时国际政治形
势和核电市场的实际情况,工程从开始就有了一些特殊的背景:

  (

1)1994 年底,考虑到国际信贷的发展形势和近期内能否真正形成国际竞争的不确

定性,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后,决定与原大亚湾核电站供货商进行议标,

1995 年 1 月与

一核原供货商法马通(

FRAMATOME)和阿尔斯通(ALSTOM)签订了主设备供货合同议

标协议,经过约一年的谈判,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与之签订了核岛和常规岛设备供货合同,

同时与法国电力公司(

EDF)签订了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及相关的融资贷款合同;

  (

2)业主及所选主供货商已经适应大亚湾核电工程管理模式,而该模式在大亚湾核电

工程建设中已成功地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