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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拒绝造纸等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

    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重庆市主城区拒绝新投资开工热电、水泥、钢铁、焦化、造纸等
7 大工业项目,以保障主城区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重庆主城区新投资开工的工业项目

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
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
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今后,重庆主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在主城区及其

主导风上风向 10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及 10 蒸
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

同时,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

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工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