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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营销员?

  

 
  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
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保险营销员是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

4 月,中国保监会颁布的第 3 号文件《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并于同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进一步规范了保险营销员管理。保险营销员必须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与保险
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保险公司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
登记注册并获得展业证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营销员可以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
代为收取保费,但不得签发保单。根据现行规定,保险营销员只能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代理
保险业务委托协议。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
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保
险代理人有专业代理人和兼业代理人。不管是哪种类别的代理人,他们都是代理保险公司为
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
 
  保险代理人包括哪些类别?

 

  

1、专业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形式

为有限责任公司。
  

2、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

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只能代理与本行业直接相关,且能为投保人提供便利的保
险业务,党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兼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保险兼业代理有什么特点?有哪些相关规定?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指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
险业务的单位。从其业务种类看,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和人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分别具有
以下特点:
  

(1)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汽车保险为主,而汽车保险业务的兼业代理机构则以车商

为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个人、单位的汽车拥有量迅速增加,从而促
进汽车保险的需求增加。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辆第三者责
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也促使汽车保险成为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的主导险种。另外,经营汽车
保险的兼业代理机构的数量比较多,业务办理程序相对简便,方便了顾客投保。目前,汽车
保险兼业代理的保费收入已占财产保险兼业代理保费收入的

50%以上。

  

(2)人身险兼业代理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邮政机构,其业务以专门针对这些机构的特

点所设计的分红型寿险产品为主。目前,银行、邮政代理业务已成为当前寿险公司保费的重
要来源。由于各保险公司和银行、邮政部门对代理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寿险公司之间
对该渠道的竞争以及各兼业代理机构之间的竞争也日渐加剧。
  

2000 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对保险

兼业代理资格管理、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管理、保险兼业代理执业管理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

《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需经过中国保监会核准后,才能取得保险

兼业代理资格,中国保监会对经核准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颁发《保险兼业代理许可
证》。保险公司只能与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单位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关系,委
托其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此外,《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还对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营业场
所、展业禁止行为、兼业代理合同、代收保费的专户管理、手续费结算、业务台账和业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