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
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
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概述
  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
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
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1、承担风险

  
  通常情况下,信用保险会在投保企业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况下,按照事先与企业约定
好的赔付比例赔款给企业。引发这种拖延欠款的行为可能是政治风险(包括债务人所在国发
生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暴乱等)或者商业风险(包括拖欠、拒收货物、无力偿付债务、破产
等)。
  

2、被保险人

  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为企业而非个人。
 
  

3、限额

  在实际操作中,投保企业需要为其买家向保险公司申请限额,限额规定了投保企业在
一定时期内向该买家赊销,能够获保的最高金额。限额体现了保险公司对于与该买家进行交
易的潜在风险的认定。
  

4、保费

  投保信用保险需要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费。通常保费的比率(费率)较低,由债务人所在
国风险以及债务人自身风险等标准厘定。
  

5、限制

  信用保险的一般条件除与其他财产保险一样之外,还有以下限制:
 
  (

1)放款赊销,以对经常有清偿能力而且信用好的人或企业为限;

  (

2)被保险人应视为共保人,或规定损失超过一定百分比时,始由保险人就约定保险

金额内负责。
二、分类
  信用保险分为以下三种:
  

1、商业信用保险

  商业信用保险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

1)贷款信用

保险;(

2)赊销信用保险;(3)预付信用保险。

  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以信用关系规定的将来偿还的方式获得另一方财物或
服务,但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随时存在。比如买方拖欠卖方货款,
对卖方来说就是应收款项可能面临的坏账损失。有些人会认为提取坏账准备金已经是一种自
行保险了,参加这种商业保险不仅要支付保费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而且保险公司参与监
督企业的经营活动会损害公司管理的独立性,然而情况并非如此。对于小公司来说,可用于
周转的资金量较小,一笔应收款项成为坏账就可能使整个企业陷于瘫痪状态,所提取的坏
账准备于事无补,发生这类情况的例子举不胜举;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来说,一般不会因
少数几笔坏账就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从我国这些年企业的众多事例中,可以看出信用保
险是一项能避免信用风险、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有效措施。

  

  

2、出口信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