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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制度与政策辅导

  第五章

 物业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以分为: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其中专项服务是物业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的主渠道。

  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按先后顺序分

4 个阶段:1.物业管理的策划阶段;2.物业管理

的前期准备阶段

;3.物业管理的启动阶段;4.物业管理的日常运作阶段。

  物业管理策划阶段的工作包括:

  

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及有关制度

  

4、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四个基本环节。

  这四个环节均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来主持。

  建设单位应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的启动阶段:

  

1、物业的接管验收

  

2、用户 (业主)入住

  

3、档案资料的建立

  

4、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的全面启动以物业的接管验收为

标志。

  第二节

 物业管理主体

  物业管理市场的供需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租用人。

  业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