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概述
(1)《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2)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
(3)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4)农村和城市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
所有。
(5)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6)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7)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途径:
1、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
得
;2、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3、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如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
法方式
);4、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
第二节
集体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具有三个特点:
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2、补偿性:要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
民的生产和生活,依法给予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补偿
;3、被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即
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而征用土地只是土地使用权改变了
;征用后,土地所有权仍
然属于农民集体,使用结束后需要将土地还给农民集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以及 3、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征地费的主要部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除
此之外,用地单位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的补助费。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资金。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
者所有。
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