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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11 个月的两倍工资,并且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
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市民:工作两年半保险还未缴

   2010 年 8 月 1 日,我在香港中路上的一个小区里面找了一份车辆管理的工作。可是

在单位工作了两年半,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市民张
先生反映说,他和自己的同事交流发现,单位只跟他们中的很少一部分人签订了劳动合

同。我们是一个月干 15 天,一天干 16 个小时,一开始给我们每个月 920 块钱,后来又给
我们涨到了 1200

块钱。 张先生说,期间国家法定的假期,他们的加班费也没有得到发放。

“害怕再次失业,就没敢要求单位给缴纳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可是现在发放到手的养老
保险金,总共才有 1400

多块钱,根本就不够开销用。 张先生说,他希望单位能够把这两

年的社会保险给缴上。
  单位:要先审核对方身份
  随后,按照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该物业公司综合处的一名朱姓工作人

员。 我们这边不主要负责具体的业务,我的确定一下,我们公司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

人。 该工作人员称,因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张先生就是他们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跟张先

生面谈才能协商解决问题。 我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不过我有小区停车场内车辆进出的记

录、胸卡、进门卡和工作服等东西,这些就应该可以证明我在那个单位工作过。 张先生说,
他希望能够尽快得到相应的补偿。昨天下午,张先生说,他和原单位已经商定 5 月 13 日
面谈解决问题。
  律师:工资补偿时效已过可申请补缴社会保险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涛律师表示: 像张先生从 2010 年 8 月 1 日参加的工作,
到 2011 年 8 月 1 日起就转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他提出申请双倍工资补偿时效期
截至 2012 年 8 月 1 日。也就是说张先生已经过了申请双倍工资补偿时效期,再维权的话难

度可能就会大一些。
  山东劳谦律师事务所何德宝律师则表示,张先生可以带着自己在物业公司工作时留

下的胸卡、进门卡和工作服等物品到劳动部门要求工作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另外《山东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面也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
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张先生也可以要求单位

将这一部分的补助发放给自己。 何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