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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
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 3 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 3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
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 年(含 1970 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 1 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 2005 年年底。
2011 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介绍、考试时间及报考指南
 
  一、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 年 6 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 18
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 年 8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
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 号),从 1997 年
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
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5 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管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
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

 

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

 

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二、考试时间

  预计 2011 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5 月 7、8 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