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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和换证注册的补充说明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注册监理工程注册和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6]40
号)的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初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做好我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
册和换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

、网上填写申请表 执业资格证书颁发单位 栏目,应根据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单位

印章来填写;
    2、凡为二代 IC 卡式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完整;
    3、所有签订合同(含与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所签合同)均需为劳动局正式劳动合同;
    4、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复印完整,内容清楚;
    5、社会保险清单的基本内容必须含:单位代码、单位名称、个人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缴
费基数、单位缴纳金额、个人交纳金额、保险种类,也可按附件样表填报打印(不可手填)。
社保清单需社会保险机构盖章确认。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