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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监理工程师注册的条件

一、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以下称监理工程师)资格认
定。
     二、认定条件
     (一)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
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符合以下学历及从业要求:
     1、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相关工作不少于 3 年,且从事信息系统
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 2 年;
     2、本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相关工作不少于 4 年,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
作不少于 2 年;
     3、专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相关工作不少于 6 年,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
作不少于 3 年。
     (三)参加过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累计投资总值在 500 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承
担并完成两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三、申请和认定程序
     (一)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以下称地方主管部门)提交《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及附件(以下称申
报材料)。
     (二)地方主管部门接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资质办。对监理
工程师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明;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申请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的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审批,并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
师资格证书》(以下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