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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的方法

  土地监察的方法土地执法监察的方法有超前控制方法、跟踪检查方法、目标管理方法
以及协作处理或公开处理等特殊处理方法。

  (1)

超前控制方法是通过实行 政务 公开的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土地违法现象,

超前控制,预防其发生。这是实现土地监察防范职能的重要途径。具体做法主要有:

  ①公开用地审批制度。包括公开建设用地申请条件、报批程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审批权限,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②各项用地实行顺序排队制度。主要是结合年终用地指标申报和年初计划用地指标,
逐级调查,把需要用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用地数量、用地类型、用地时间和位置等,按单位
和个人分类排队,分轻重缓急,经层层审核,确定单位和个人用地的先后次序,并且张
榜公布。

  ③公开土地监察办法和制度。土地监察机构和队伍名称公开;土地监察人员身份公开;
土地监察办案权限与范围公开;土地监察办案处理的法律依据公开;土地监察办案处理结果
公开;土地监察人员守则公开。

  将土地管理 政务 预先公开,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多方面的监督检查,
能有效地克服在建设用地申请中出现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所以,超前控制方法是
土地监察的基本方法之一。

  (2)跟踪检查方法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及时
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方法。具体做法有:

  ①实行建设用地挂牌制度。一宗建设用地经批准后,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发给《建设
用地许可证》,作为批准用地的原始证件,悬挂于施工现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
(含个人)应及时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检查验收,交回《建设用地许可证》,换发《土地
使用证》。施工现场凡未悬挂《建设用地许可证》或超越《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定的用途范围
使用土地的,均按违法用地处理。

  ②实行定期现场察看制度。以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为依据,定期到建设用地施工现场,
对该用地的位置、土地类别、面积、用途、拆迁安置及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核实。

  ③实行巡回检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巡回检
查。这种巡回检查有定期的,也有不定期的,有重点的,也有非重点的,巡回检查,一般
采用分片、定人、定职、定范围的方法。

  ④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根据人员和技术力量,分组分片,利用已经建立起来
的各种图件、资料及现状图,进行野外作业,核对用地的性质和检查用地手续。这种监测
每年或隔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