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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10:土地使用权转让

  1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具体而

言,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或条
件,对土地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开发后,通过有偿的出售、交换和无偿赠与等方式,把土地
使用权单独或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让人。

  2  

、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书;

  (2) 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
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  

、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还要受以下几个条件的限制:

  (1) 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2)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
转移。

  (3)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4)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用途,必须事先向土地主管部门
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可转让。

  (5) 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转让人必须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
理部门申请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

  (6)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
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如规定最高限价)
来防止。

  4  

、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出售、交换、赠与。

  考点 11: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1  

、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

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

  2  

、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