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内容解析(十)
1Z302032 掌握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
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
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第 53
“
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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