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设备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石家庄市宏程工贸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乙方:河北瑞通化工医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1、
合同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10 吨搅拌
罐
DN2500
Q235-B
1
23000 元/
台
23000
元
运费
300 元
2
30m³ 储罐
DN3200
Q235-B
1
33000 元/
台
33000
元
运费
500 元
合计
2
56000
元
运费
800 元
1、 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制造。
2、 运输及搅拌系统安装:
搅拌系统在现场调试,甲方现场验收。乙方负责整体运输至甲方指定现场。
2、
交货期限
预付款到账之日起
20
天交货。
3、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国家现行法规及图样要求进行制作、验收。
4、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图样要求,乙方对设备质量保证其壹年,再质保期内,设备如有质量问
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24 小时内赶到设备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若非设
备质量问题,费用甲方负担。
5、
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款的 50%;剩余部分提货时一次性付
清。设备质保期壹年。
6、
其他
1、 甲方有权按图纸所要求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若有质量问题,乙方应
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