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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关键词:国有商业

银行

 

 

风险 防范机制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日趋增大。毫无疑问,
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迫在眉睫。本文在对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的基
础上,对如何构建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构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的
基本框架。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因素

  银行风险,即银行经营结果的潜在变动,也是贷款市场的常态。按照它的波及区域和
辐射范围,我们可以把它区分为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银行风险。所谓系统性银行风险,也叫
市场风险,它是与市场波动(利率、货币、通货膨胀等)相联系的、由整个银行系统所遭遇
的风险;而非系统性银行风险则是指由单个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它并不会给整个间接融
资市场带来风险。而现阶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既有因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体制不
健全等原因,造成整个国有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系统风险成份;也有因管理、操作不健全
等原因形成的个别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非系统风险成份,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内控机制风险、法律风险。而信用风险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全系统普遍面临的最
主要风险。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成因分析

  众所周知,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形成除经济运行本身产生的风险外,还跟我们的政
治体制、银行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制度等有很大关系。

  1.政府干预。政府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干预及由此形成不良贷款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拥有百分之百产权的独资企业,政府是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由于
政府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同时还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
这三重身份成为政府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
系是按照行政区划原则设置的,这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现实的便利条件。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都担负着本地经济发展的重
任。各级地方政府认为,本地的银行有责任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政府
信用,通过信用担保等形式,引导银行向政府或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贷
款最后十有八九无果而终,当企业与银行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以牺牲银行的资产来保
护地方企业,有时甚至为当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方便。同时银行分支机构领导与当地
政府联系紧密,易于接受和认同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2.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国有企业实行信贷资金供给制,
使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超信用的经济关系,同时也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
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承担了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

  经济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还承担以下社会责任:

  (1)由于银行与财政关系未理顺、企业资本积累机制不健全,受旧观念和体制的影
响,造成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必然造成银行大量短期信贷资金被长期占用,贷款
不能按期收回,流动性差;(2)转轨时期,由于中央银行问接调控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担负"宏观调控
任务",不可能以"利润"为唯一经营目标,违背银行的商业性原则;(3)国有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