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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的方法通常被分为基本估价方法和应用估价方法。

  基本估价方法适合宗地价格评估,取得一定时点的宗地评估价格,包括市场比较法、
收益法、成本法、剩余法等。应用估价法是政府为管理地产市场和土地价格的需要所采用的
快速、经济的区域估价方法,即在基本估价方法的基础上,对整个城市或某一区域的地价、
地价影响因素、地价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建立起的一套地块价格评估标准,从而在需要时
可以快速、经济地评估出城市或区域内的地块价格。此类方法多适用于政府政策性的大量
估价,属于此类的方法有:路线价法、标准宗地估价法、模型(数理统计)估价法等,在
我国主要是应用基准地价修正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型或使用价值相同的士
地交易实例与待估宗地加以对照比较,在两者之间就影响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
及个别因素等进行修正,求取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市场的
供求关系,具有现实性,说服力很强。运用市场比较法,一般需要做因素修正,因而难度
较大,要求估价者有丰富的估价知识和

经验

。适用于地产市场发育较好、有许多交易实例

 

的地区。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除对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外,还应根据使用年期、容积率等因素进行修正。

 

   1.使用年期修正。土地使用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我国实
行土地有偿、有期限、有流动使用制度,土地使用年期直接影响到土地使用效用和获取土
地收益的年限,进而影响地价。例如,国家规定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可比实例用
地交易时已使用了 10 年,剩余年期为 40 年,待估宗地为新出让工业用地,使用年期为
50 年。

 

   2.容积率修正。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一般城市规划对城市不同地区
的建筑容积率有一定的规定限制。容积率越大,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建筑面积越大,土地利
用的效率就越高,从而影响地价。关于容积率的修正目前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把容积率作
为个别因素的一个子因素,只进行个别因素修正;另一种方法是把容积率修正从个别因
素修正中分离出来,分别对容积率和个别因素进行修正。这两种方法本质上是一致的,这
里我们采用后一种修正方法。在欧美及日本,由于市场竞争和城市规划的原因,在同一区
域所有宗地的容积率都相差无几,所以一般无须修正。但在我国,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竞
争机制,城市规划以局部、短期为主,缺乏整体布局、长期效益的观念,在同一区域内的

 

容积率相差悬殊。许多城市制定了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我们采用后一种修正方法。在欧美
及日本,由于市场竞争和城市规划的原因,在同一区域所有宗地的容积率都相差无几,
所以一般无须修正。但在我国,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竞争机制,城市规划以局部、短期为
主,缺乏整体布局、长期效益的观念,在同一区域内的容积率相差悬殊。

 

   二、收益法

  收益法,也叫地租资本化法,是以土地还原率将土地在将来所能产生之期待纯收益
折算现值的总和,求取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的固定性、永续性,使得土地的所
有者能期待在未来年间持续取得纯收益,所以纯收益的资本化可以作为土地价格。适用干

 

有收益(如出租、商业、工业用地)或潜在收益的土地的估价。利用收益法得到的估价结
果的可信度与准确度取决于土地纯收益、还原率的准确程度,具体应用中应注意这两个问

 

题。 例 8-3:某市 N 公司以 A、B 两块土地租用价出资入股,与另外两家公司组成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