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无忧网:www.51hrlaw.com 

所有产品及服务均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提供。 

咨询 QQ:971718930    972356601    963735960    HR 法务交流群号:173265467  咨询热线:400­008­5151 
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 51hrlaw@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 HR 法务周刊》 

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规范用人 

单位劳动管理行为,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劳动法》及有 

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1998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开办的 

各类企业,以及改制后的国有、集体、乡镇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各项劳动管理制度的总称。 

第四条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劳动用工、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福利待遇、工时休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职工奖惩等 

劳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负责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 

案审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工作分别由市、区县劳动监察机构管 

辖。 

市劳动监察机构负责投资额 500 万美元以上、 

市内六区市属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