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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容积率的内涵及其特性

  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

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分

为实际容积率和规划容积率两种。通常所说的容积率是指规划容积率,即宗地内规划允许
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
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因此,容积率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
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具有如下特性:

  (一)容积率表达的是具体 宗地 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宗地是地籍管
理的基本单元,是地球表面一块有确定边界、有确定权属的土地,其面积不包括公用的道

路、公共绿地、大型市政及公共设施用地等。容积率只有在指 宗地 容积率的情况下,才能
反映土地的具体利用强度,宗地间才具有可比性。

  (二)容积率(R)、建筑密度(C)与层数(H)之间有一定关系。建筑密度是指在

具体 宗地 内建筑物基底面积与宗地面积之比。当宗地内各房屋的层数相同,且对单个房
屋来说各层建筑面积相等时,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表示为:R=C.H,此种情况下,建筑层
数与容积率成正比例关系。

  (三)容积率可以更加准确地衡量地价水平。人们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为了对土
地进行开发,建设房屋。

  房屋的单方开发成本=房屋单方造价+楼面地价+税+费

  楼面地价=宗地总价/宗地内允许总建筑面积=土地单价/容积率

  因此,楼面地价比单位地价更能准确地反映地价的高低。

  (四)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
用效益,但建筑容量的增大,会带来建筑环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适度。为做到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城市规划中的容积率存在客观上的最合理值。

  二、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

  影响地价的因素很多,虽然各因素影响地价的途径各不相同,但其作用机制可抽象
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影响土地收益来影响地价,二是通过影响土地供求关系影响
地价。收益机制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市场供求关系使地价相对经济
剩余量产生波动,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经济剩余量的分配,使地价的变化趋于复杂化。容积
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同时受收益机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总体说来,区位条件愈
优越,地价水平愈高,供求矛盾愈突出,土地规划控制愈严格,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程
度愈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遵循 报酬递增递减规律 。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土地纯收益会随着土地

投资

的增加而出现由递增到递减的特点。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的报酬递

增递减规律表现在:在建筑密度一定时,容积率的增加,主要引起房屋层数的增多,随
房屋层数的增多,开始时由于基础工程费及地基处理费的分摊,单方造价降低;当层数
达到一定值时,就需要加固基础、增加电梯、加强抗震等,单方造价由下降转为上升,而
单方售价则由于建筑容量的增大造成的建筑环境质量下降而呈递减趋势。当单方售价等于
单方造价时,土地收益达到最大,土地价格也达到最高,此时的容积率为最经济容积率。
若继续增大容积率会因单方售价低于单方造价而使土地投资收益开始下降,地价也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