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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 DCS 系统工程师站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5.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热工 DCS 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景泰电厂热工 DCS 系统工程师站的授权管理工作。
6.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
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标准代号或文号 标准或文件名称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2002)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导则》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
7.

2.管理内容

随着控制技术的发展,分散控制系统(简称 DCS 控制系统)在我厂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工程师站作为 DCS 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及使用对确保 DCS 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
运行,在事故及异常工况下的分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管理 ,
确保其运行正常。为加强对工程师站的管理,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1.3

  

通 则

热工专业应按照工程师及历史站生产厂商的说明,对专责人及使用上述设备的人员进行
分级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操作使用。
对专责人及允许使用人员的权限应进行分级管理,每年热工专业应将设备专责人和允许
使用人员及各自权限的名单上报,经设备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公布,严禁任何非授权
人员擅自操作或越权限操作,一经发现,严肃考核;外专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
工程师站及历史站,若有必要必须有热工人员陪同并对其工作执行批准手续。
消缺、改进过程中凡涉及到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工作,必须有获得相应授权的两位及以上
工作人员参与方可进行,原则上单人不得进入或在机房内停留;工作人员应相互监护,
并做好事故预想,履行工作票制度。
1.4 权限管理
为确保设备安全,以下人员可进入工程师站:
1. 获得授权的热控人员
2. 其他热控管理和技术人员。
3. 公司领导。
4. 设备部和发电部领导。
5. 公司安监人员。
6. 其他得到领导同意的人员可在热控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
以上这些人员中除第一类外其余人员不得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操作。
除日常检查及特殊情况外,热工人员不得在没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如
果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工程师站环境,必须有工作票,并有人监护。
在工程师站做任何软件及数据修改必须按《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

《热

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规程》、

《热工保护管理标准》。

《IA 维护手册》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

求进行,任何人员,未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