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以下简称绿色生
资)管理员的管理,促进绿色生资健康发展,根据《绿色生资标
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生资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是经中国绿色
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核准注册的从事绿色生资审核、现场
检查的人员。管理员的主要来源为: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专
职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生产资料技术推广服务、绿色
生资定点监测机构等单位的有关专家。
第三条 协会对管理员实行统一注册管理。管理员须经协会
考核、注册,取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管理员证书》。
第四条 协会对管理员实行分级管理,依据工作经历和成效,
分为管理员和高级管理员。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六条 申请注册的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素质
1. 热爱绿色食品事业,对所从事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
2. 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掌握绿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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