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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以下简称绿色生

资)管理员的管理,促进绿色生资健康发展,根据《绿色生资标

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生资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是经中国绿色

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核准注册的从事绿色生资审核、现场

检查的人员。管理员的主要来源为: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专

职人员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生产资料技术推广服务、绿色

生资定点监测机构等单位的有关专家。

  

第三条 协会对管理员实行统一注册管理。管理员须经协会

考核、注册,取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管理员证书》。

  

第四条 协会对管理员实行分级管理,依据工作经历和成效,

分为管理员和高级管理员。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六条 申请注册的管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素质

1. 热爱绿色食品事业,对所从事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

2. 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掌握绿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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