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1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了加强探井钻井工程管理,实现高质量、低成本地实施钻井工程项目
的目标,结合探井钻井工程特点和要求,遵循《辽河油田钻井监督手册》的基
本内容,特制定本《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本管理办法应坚持以下原则:
探井钻井监督采用聘用机制,持证上岗。聘任期间负责辽河油田分公司
勘探项目管理部组织实施的探井钻井工程项目的监督,对勘探项目管理部负责。
科学实施探井钻井工程监督,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
钻井工程实施方案和行业技术规范。
履行岗位职责,优质服务,自觉接受勘探项目管理部管理。
本办法仅适用于勘探项目管理部组织实施的探井。
2 钻井监督资质
2.1 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钻井施工经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 、
公道正派、协调能力强;
2.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勇于负责和开
拓创新,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精神。
2.3 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钻井专业毕业;
2.4 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5 从事现场钻井技术工作 5 年以上;
2.6 持有有效的井控操作合格证书;
2.7 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或辽河油田分公司颁发的监督资格合
格证书;
2.8 具有能够完成甲方监督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能力;
2.9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2.10 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现场工作;现场工
作经验特别丰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 55 周岁。
3 钻井监督聘用程序
3.1 钻井监督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监督人员情况汇总上报到勘探项目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