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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经济(商务)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规范合同

评审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用和成本进行控制,保

 

证生产经营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及时回款等。

第三条 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条 凡涉及公司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建设工程、商务等

项目均必须按照规定签订经济或商务合同。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组长戴汉承,副组长郭平、

张爱民、张华清,组员刘巍、付沛力、王建武、高章跃、程庆峰。

第六条  公司合同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

原则与要求;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

 

(三)评审收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审合同的招标程序、合同价格确定的依据、客户资信程度及信用政

策;

(五)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评审范围及内容

第七条   本办法经济(商务)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建设工

程(土建)合同、买卖合同、外包合同、运输合同、商务合同等。

  

第八条 凡建设工程(土建)、买卖、运输、外包、商务等项目的合同,均必须

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第九条 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依照特事

特办的原则处理。

第十条  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

接费用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期等;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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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审批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