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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保护器及其发展趋势 

    一、

 

生产、销售和使用热机电器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

 

定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1. 对违反此规定生产、销售的,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和非法所得,并
处 1—5

 

倍罚款,直至取消营业执照。

    2. 

 

对使用单位要没收明令淘汰的产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企业。

    3. 对设计部门在工程设计时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一律视为劣质设计,项目审

 

批单位不予审批,违者追究设计、审批人员的责任。

    4. 对各成套产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淘汰产品作为配套产品、配套件。否则,

 

按不合理产品处理,其产品不得出厂,并依法追究企业领导者的责任。

    二

 

、国内电动机保护器(电机保护器)的状况

    (一)热继电器是五十年代初引进苏联技术开发的金属片机械式电动机过载保护器。它
在保护电动机过载方面具有反时限性能和结构简单的特点。但存在功能少,无断相保护,
对电机发生通风不畅,扫膛、堵转、长期过载;频繁启动等故障不起保护作用。这主要是因
为热继电器动作曲线和电动机实际保护曲线不一致,失去了保护作用。且重复性能差,大
电流过载或短路故障后不能再次使用,调整误差大、易受环境温度的影响误动或拒动,功

 

耗大、耗材多、性能指标落后等缺陷。

    (二)温度继电器是采用双金属片制成的盘式或其他形式的继电器,具有结构简单、动作
可靠,保护范围广泛等优点,但动作缓慢,返回时间长,3KW 以上的三角形接法电动机

 

不宜使用。目前在电风扇、电冰箱、空调压缩机等方面大量使用。

    温度继电器与热继电器不同。温度继电器是装在电动机内部,靠温度变化时期动作的。

 

而热继电器装在动力线上,靠电流热效应动作的。

    (三)电子式电动机保护器已由晶体管发展到集成电路至今已发展到微处理芯片厚模电路,
从功能上一般分为断相保护、综合保护(多功能保护)、温度保护和智能保护。此类保护器

 

具有节能、动作灵敏、精确度高、耐冲击振动,重复性好、保护功能齐全、功耗小等优点。

    1. 电动机保护器(电机保护器)是以检测线电流的变化(包括采取、正序、负序、零序和
过流)为原则,可检测断相或过载信号。除具有断相保护功能外,还具有过负荷、堵转保

 

护功能。

    2. 智能保护:集保护、遥测、通讯、遥控与一体的电动机保护装置,对电动机发生断相、
过载、短路、欠压、过压和漏电等故障时实现保护,还具有电流电压显示,时间控制,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