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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解】身份证记录与职工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退休年龄的确定

身份证记录与职工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退休年龄的确定

    广东省某农产品贸易公司的职工毛某(男),其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年月是1950年4
月13日出生,但在职工档案登记表上记载的出生年月为1946年4月13日。2006年4月13
日公司认为,按职工档案登记表上的记载的出生年月计算,毛某已满60周岁,应该办理
退休手续。但毛某不同意,认为按其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其应在2010年4月13日
才年满60周岁,公司现在无权为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案例评析:
    公司可以为毛某办理退休手续,理由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制止和
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
定,实行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
一致时,应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所以某农产品贸易公司在2006年4月13日
为毛某办理退休手续,符合该规定,是正确的。

专家提醒:
    当职工身份证上记录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时,职工退休日期的确定应以
职工档案记载为准。

相关法律规定
全国性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
的通知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
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
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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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