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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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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

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操

作、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略)

1.3.1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

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

(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

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1.3.2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

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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