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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景的营造

城市夜景观有三方面含义。第一为

照明

科学技术;第二为艺术效果;第三为景观类型。可以说

夜景观是照明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是社会物质文明达到一定高度后,人们对城市景
观多样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综合体现。城市夜景观拓展了城市的
景观表达,全天候展示了城市魅力,是深挖景观资源潜力,充分发挥资源效益的一重要
举措。正因夜景观有如此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机构对此也深为倾情。然而若要
营造一个富有特色的且符合绿色照明及技术要求的城市夜景观,还需遵循城市景观

规划

设计

的一些科学规律。

1.城市本体景观特色的夜景观表达

  为使城市夜景观与城市本体景观有良好呼应,我们应从夜景观的总体规划着手,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部署,结合城市现在及未来的空间布局,从艺术整体美的角度
制定城市夜景未来的发展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途径、步骤及技术保障措施,并通过对社
会实践的引导和控制来干预城市夜间景观艺术美的持续。城市夜景观的实施是一有阶段的、
甚至漫长的过程,规划控制即是为保证每一单独过程均能为城市空间布局的夜间景观整
体性服务。而亮照分区、亮照分级、亮带、光色等则是反映夜景观整体性、同时也是建立夜景
观与城市本体景观联系的重要方面。

1.1 亮照分区

  夜景观不是越亮越好,其亮度要以满足人们活动需要为原则,并体现观赏间距的光
亮感觉与节能之间的优化,因此一个好的城市夜景观是表达对象亮与暗关系的艺术性配
合。亮照分区即是将区域景观对象的亮度进行数值量化以使表达对象当亮则亮,该暗则暗,
而对象的形态结构也通过亮与暗关系得到整体体现。因此分区是对夜景观效果的总体把握。

  亮照分区的概念既有宏观意义,也有微观意义。对建筑而言,分区即建筑四个面有明

有暗,以保证建筑鲜明的体积、轮廓不被亮化 消蚀 ;对区域而言,分区是综合考量区域
功能、美学特征后对亮度的总体安排,各分区有明有暗,泾渭分明。

  亮照分区也蕴涵绿色照明设计寓意。不同的亮化分区使城市的亮照有一个合理的分配,
是亮照与节能、亮照与功能、亮照与对象形态结构的优化配合。

1.2 亮照分级

  亮照分级是在各个亮照分区中确定夜景观亮点,并以平均照度水平来区别各亮点的
亮度,使表达对象主次分明,重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