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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深度要求

1 总则
1.1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

件。

1.2 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供内部使用及存档)、主要设备表。

1.3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可分为电施设计文件和弱电施设计

文件,或统一并归为电施设计文件。

1.4 设计文件中的图线、字体、比例、符号等应符合 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

一标准》要求。

2 总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2.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

纸目录。

2.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1  

)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

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

2.3 供电总图

(1  

)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及规划红

线。

(2  

) 标示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

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

(3  

) 架空线路应标示: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

重复接地、避雷器等(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

(4  

) 电缆线路应标示: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

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电缆沟及排管应附有主要线路段的断面图。

(5  

) 比例、指北针。

(6  

)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室外照明的控制方式,接地装置的阻值、

型式、材料、敷设方法等。

2.4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

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

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配电箱应标注负荷计算数据 Pe(或
Pjs)、Ijs、Kc、CosΦ 等参数。

2.5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

(1  

) 绘制总平室外照明灯布置图,标明配电箱及其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敷

设方式等。

(2  

)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配电平面及照明平面图。

2.6 详图

主要线路段的电缆沟、排管断面图等。
2.7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2.8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
3 单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3.1 图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