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具体如下:
一、 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公司专职业务人员。
二、 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例:
1、
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 张身份证复印件、1 张毕业
证复印件、1 张个人简介、2 张 1 寸照片及叁佰元(¥300.00 元)培训押金。
2、
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
可正式上岗。
3、
业务员缴纳的培训押金将在新业务员转正半年后归还。新业务员工作不满半年离职
者不归还培训押金。
4、
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无底薪、无定额,但有差
旅补贴及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新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即业务员自己办通勤票,
每月月底凭写明被拜访单位、被拜访人、被拜访人联系电话的单子报销通勤票的三分之一。
如当月业务员不外出拓展业务则通勤票自己负责。
5、
新业务员无业务定额,业务提成为业务总额的 10%(业务提成在业务款收进,项目
开始产生账面利润后按比例兑现。)
6、
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 1 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
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
用 1 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
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三、 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例:
1、
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2、
底薪计算方法:业务员工龄一年以内底薪为 500 元;工龄二年底薪为 800 元;工龄
三年底薪为 1000 元;三年升为业务经理,除基本工资+提成外另赠公司 5%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