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档案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统计、销毁
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种文件、记录、档案资料的管理。
一. 文件的收集
公司需收集文件的范围: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或使用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
值的文件、各种记录、出版物以及各种图表薄册、照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具体内容包
括: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及上级机关颁发的要求公司执
行的文件;(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
音、录像等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3.公司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的来往信件、合同、协议。((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4.会议文件,包括本公司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纪要、决定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
部)
5.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算、决算及工作总结;;(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6.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批复文件(主要收集部门: 行政部)
7.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8.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材料(包括计算机电子盘片等)、财务报表、凭证、帐簿、
审计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
9.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公司领导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信件、电话记录;以及公司对外交流的文件、协
议、报告等;(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1.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竣工、购置大中型设备的文件材料,公司直接管理的科研、
建设项目的科技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财务部、行政部)
12.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主要收集部门:行政部)
13.公司的历史变革、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
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和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主要收集部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