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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深度要求

1 总则
1.1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
1.2 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主要设备

表。

1.3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可分为电施设计文件和弱电施设计文件,或统一并归为电施设计

文件。

1.4 设计文件中的图线、字体、比例、符号等应符合 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要求。
2 总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2.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2.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1  

)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

线等。

2.3 供电总图

(1  

) 标示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标示道路、地形标高或等高线及规划红线。

(2  

) 标示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

的规格、型号、容量。

(3  

) 架空线路应标示: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可选用

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

(4  

) 电缆线路应标示: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可选用标准图集有关页次及选项);电

缆沟及排管应附有主要线路段的断面图。

(5  

) 比例、指北针。

(6  

) 图中不能表达清楚或需作统一说明项:室外照明的控制方式,接地装置的阻值、型式、材料、敷设方法等。

2.4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

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配电箱应
标注负荷计算数据 Pe(或 Pjs)、Ijs、Kc、CosΦ 等参数。

2.5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

(1  

) 绘制总平室外照明灯布置图,标明配电箱及其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敷设方式等。

(2  

)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配电平面及照明平面图。

2.6 详图

主要线路段的电缆沟、排管断面图等。
2.7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绘制总平附属用房的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2.8 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归档)
3 单体工程电施设计文件
3.1 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纸目录。
3.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

页。

(1  

)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

线等。

3.3 电气总平面图

(见 2.3)
3.4 变、配电站

(1)变配电主结线图;

绘制从高压电源进线,直至低压母线段的主结线图,并应表达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及相应联锁控制的要求。标注

变压器及发电机的编号和容量,母线段编号及电压等级。

(2  

) 高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

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

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号或继保要求。

(3  

)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可选用标准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进行修改时,应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内

容。

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箱(柜)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应有盘(柜)外部电缆连线图、标明连线编号、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4  

) 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