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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建筑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法律责任

  摘要:通过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对监理单位实施
有效管理的措施,并指出了监理单位所承担的的法律责任,对解决目前我国建筑质量监

 

管中存在的问题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法律责任

 

   现在的房子经常出现不是天窗漏水就是卫生间漏水或者墙面、地面开裂等令人烦恼
的建筑质量问题,甚至建筑物倒塌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提高建筑质量已成为各级政府十
分关注的问题。质量是建筑本身的真正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
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严重的后果。监理作为

 

工程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
  1.

 

建筑监理单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监理单位的现状

 

   中国监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数量上有了很强的体现,但是在质量上却有着很大
的差距。目前存在的监理单位中,真正有实力、有业绩、有信誉的监理单位只占不到一半,
多数监理单位都达不到监理水平的要求。这一部分监理企业只所以能生存,和中国监理市
场发展不规范是相关联的。即使有信誉的监理企业,也难以适应监理的全过程、全方位要
求。造成这种情况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建筑市场的发展不规范,制约了监理企业的发展,违

 

背了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法则。
  1.2

 

建筑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造成中国现今监理业水平较低的原因与监理业人员结构、人才培养等因素有关。实行
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
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
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
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
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学生。另
一方面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
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密切关系,此类监理项

 

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2.

 

对监理单位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
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
的监管上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

 

否一致。
  一方面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建设
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
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另一方面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
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

 

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2.2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