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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三
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和管理制度建立的时间还比较短,人才也十分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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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和管理职能也显得很薄弱,因此,在 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一-专利战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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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二-商标战略 两篇文章的基础上,本文专门讨论现代企业的
知识产权管理战略。
1 企业知识产权组织的架构模式
在加入 WTO 后的国内和国际竞争环境中,任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受过专门训练
并且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事务经验的专家,没有专门处理和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和
组织,将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最终取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组织在企业中的地
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是现代企业整个有机体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内外各种企业中,企业知识产权机构和组织有三种架构模式,简要说明如下:
(1)隶属研发部门(比如技术服务部),优点是易实施与研发密切系的知识产权
管理、易了解专业技术知识及其动向,缺点是无法直接掌握、难以针对企业整体作管理、有
关资讯不易直接传给决策层。
(2)隶属行政体系下(比如设置法务部或知识产权部),优点是利于实施订定契
约、排除侵权、诉讼程序及有关之业务交涉,缺点是不易掌握研发动向、专业知识及有关建
议、无法直接掌握决策,难以针对企业整体作管理。
(3)直属决策层(比如总经理室),优点是较易掌握企业的决策、较易推动相关的
制度,缺点是研发现场的资讯难掌握、需多方协调研发部门。
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作具体分析如下:
(1)技术部门末端型。即:总经理室下设研究开发部,研究开发部向总经理负责;
研究开发部下设研究室和技术管理科,各个研究室、技术管理科向研究开发部负责,各个
研究室与技术管理科并列;在技术管理科下设专利组或知识产权组,专利组或知识产权
组向技术管理科负责。
这种模式中,知识产权组或专利组由企业的研究开发部门(如研究所)中的技术
管理科或技术成果科管理,该小组实际上仅仅负责为本企业的科研成果办理专利申报事
务。该结构模式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所能发挥的作用受到很大局限,因此该结构模式是
一种原始、初级的知识产权机构和组织设立方法。由于在我国的很多企业中,知识产权管
理经验和意识均很薄弱,因此,该结构模式在很多中国的企业里却十分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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