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说明
1. 本体系防水设计的原则:
1) 防排结合,先排后防。即首先不能有积水,要将水在短时间内顺畅排出。
2) 强化结构自防水功能。结构自防水功能最重要,结构本身是最后一道防水层,每
一处至少有两道防水层。
2.
本体系的防水材料收口处节点处理应按相关的图纸设计和规范、规程、标准图集为准
进行施工。
3. 本体系除了对防水部分进行优化外,也对建筑构造做法进行了优化,如无特殊要求,
现场应按照本体系的说明指导施工。
4. 如果其他图纸的设计与本体系的防水做法(含建筑构造)有冲突,应以本体系的做
法为准。
5. 注意在做防水前应先将结构的质量缺陷修补完成,迎水面阴角处应做成 135°、两侧
宽 30~50mm 的水泥砂浆钝角。
6. 本体系所用的防水材料或其它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检验标准的要求。
7.
本体系的防水设计和施工应该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
(1) 防水材料标准: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
《聚氨酯防水涂料》(JC500-92)
《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JJC/T894-2001)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
《高分子防水材料》(GB18173-2000)
《嵌缝材料》(GB18173-2000)
(2) 遵循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施工设计技术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地下工程防水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室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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