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行业术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标准、编制技术文件、编写和翻译专业手册、教材及书刊。
2
电梯类型
2、1
电梯 LIFT;ELEVATOR
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个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
的或倾斜角小于 15 度的刚性轨之间。轿厢尺寸与结构型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装
货物。
2.1.1 乘客电梯 PASSENGER LIFT
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
2.1.2 载货电梯 GOODS LIFT;FREIGHT LIFT
通常有人伴随,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
2.1.3 客货电梯 PASSENGER-GOODS LIFT
以运送乘客为主,但也可运送货物的电梯。
2.1.4
病床电梯;医用电梯 BED LIFT
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及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
2.1.5
住宅电梯 RESIDENTIAL LIFT
供住宅楼使用的电梯。
2.1.6
杂物电梯 DUMBWAITER LIFT
; SERVICE LIFT
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升降设备。它具有一具轿车厢,就其尺雨和结构型
式而言,轿厢内不允许进入。轿厢运行在两列垂直的或倾角 15 度的刚性导轨
之间。为满足不得进入的条件,轿厢尺寸不得超过:
A)底板面积:1、00M*M
B)深度:1、00M
C)高度:1、20M
但是,如果轿车厢由几个永久的间隔组成,而每一个间隔都能满足上述要
求,高度超过 1、20M
是允许的。
2.1.7
船用电梯 LIFT ON SHIPS
船舶上使用的电梯。
2.1.8 观光电梯 PANORAMIC LIFT;OBSERTION LIFT
井道和轿厢壁至少有同一侧透明,乘客可观看轿车厢外景物的电梯。
2.1.9
汽车电梯 MOTOR VEHICLE LLIFT;AUTOMBILE LIFT
用作运送车辆而设计的电梯。
2.2
液压电梯 HYRAULIC LI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