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
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
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2) 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
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 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
环境保护监理;
(4) 工程交工后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
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5) 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组织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交底会和有
关协调会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
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
条款
现场检查、督促并发布各项指令、文件及协
调管理
结合环境监测数据,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
度
编写工作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
作报告、监理总结等
建立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编制单项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
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报告书,参与工
程竣工及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