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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代理机构 简化招标程序

 本文概述了我国招投标发展的轨迹,总结了在招标代理制度实施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 ,

 

并提出了对简化民营投资项目招标程序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建设行业的体制改革已加快了改革的速度,由过去
的计划经济转入了市场经济,市场竞争机制已显现出来,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使招投标活动在法律允许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国家于 2000 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此法律的出台,对规范招投标承发包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确保招投标各方
主体的合法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的质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防止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滋生,起到了有力的法
律保障。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招投标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我国投融资体制和公共采

 

购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随着招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建设部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
法》,推出了示范文本,规范了招标代理的行为,但是通过汉中市的招标代理实施情况,
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就招标代理机构运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供相关

 

行业读者参考。

 

  

 

  存在问题多多

 

  
  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代理行为不规范,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的法规
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首先考虑业主的态度,围绕业主的主观意志,制
定相应的招标文件,并从法律法规中找出依据,使其招标行为合法化,部分业主为表明

 

招标的公平合理性,已把招标代理作为自己舞弊的一种手段。
  2.单方面倾听业主的意见,或者为业主出谋划策,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制定的资格预
审文件擅自提高标准,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有失公正,编制的拦标价不能认真贯彻国
家的计价标准和计价规则以及市场实际价格,有抬高或压低拦标价的嫌疑,对工程竣工

 

决算带来诸多不便。
  3.为了承接代理业务,无原则地给业主承诺,一旦招标资料备案遇到问题,代理公
司就告知建设单位,招标管理机构不予备案,将责任推给招标管理部门,影响了招标管

 

理机构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4.代理公司之间恶意竞争,以过低价承搅代理业务,代理质量也粗制滥造,同时又

 

高出成本收取报名、资料等费用,加大了投标人的负担。
  5.

 

有的代理公司自律意识不强,既为业主搞招标代理,又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

  6.有些项目的招标代理不是业主直接与代理公司洽谈,而是投标人代业主与代理公
司谈,招标人与代理公司签订合同只是形式,凡是这类代理项目,极有可能搞陪标、围标、

 

假招标。
  以上仅列举了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表现
得比较明显,有的表现得比较隐蔽。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全国都是通病,其产生问题的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部分代理公司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不高,职业道德差;另一方面政策
法律规定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必须进行招标代理,而大多数业主只能进行招标代理 ,
这样就为代理公司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垄断之嫌,从而代理质量、服
务态度都存在问题,再就是招标人为了达到让自己的关系户中标的目的,就对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