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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施工现场文明安
全施工补充标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及拆迁工地环保管理的通知》京环
保气字[1998]555;
(3)《关于印发 1999 年度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
的通知》京建施[1999]21 号;
 (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 A5 合同段,起止里程为 K49+000

~K57+125,全长 8.125km,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石方
367.8

 

万 m3,桥梁 436m/2 座,涵洞 16 道,分离立交 289m/2

座,通道 12 道,隧道 745m/1 座。预制 25m 小箱梁 88 片、30T

梁 168 片,混凝土总方量 11.4 万方。

三、环境保护

1 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
1.1 环境保护方针

保护和改善施工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

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

1.2 环境保护目标

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土石渣料、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

气、废油、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进行全面控制,避免对周边

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 环境保护一般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

(2)按合同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布置临时设施,不乱动合同

规定范围外的树木、植被。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废水、废气的控制和治

理工作,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避开附近居民的休息时间,

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及做好废

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工作。

(4)保持施工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

弃物,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理,不影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河

道的行洪能力。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置放

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

环境。

(5)施工道路与临时场地经常洒水养护,保证施工区空气清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