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环保热电汽机运行规定
前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规程规定 C15-3.43/1.27(435℃)型中温中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及其辅
助设备的技术规范与运行限额,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的启停、切换、维护与试验等操
作。叙述了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并规定了这些事故的一般处
理原则以及这些事故的处理方法。本规程适用于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
司#1、#2 汽轮机组。
二、下列人员应了解本规程:
生产经理、有关处室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调度人员、热电车间检修人员等
其他有关人员。
三、下列人员应牢固掌握本规程:
热电车间生产主任、汽机专业工程师、安全员、值长、全体汽机岗位值班人员。
引用标准与编写依据
本规程依据原水电部颁《汽轮机组运行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青岛捷能
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说明书,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经验编订。
编写: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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