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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如何客观认识监理工作现状和公正评价监理工作成绩,并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反思,
以期求得思路的拓展、理论的创新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增强实践的自觉性和创造性是有积

 

极意义的。
  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 工程监理事业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

 

问题。 如何客观认识监理工作现状和公正评价监理工作成绩,并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反
思,以期求得思路的拓展、理论的创新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增强实践的自觉性和创造性是

 

有积极意义的。
  1.

 

我国项目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监理取费普遍较低

  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
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
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1)国家监理取费标准比较低;2)建
设单位不合理压价现象严重;3)监理市场尚未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监理队伍发

 

展规模过大。
  1.2

 

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反应在:1)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2)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
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3)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实践经验。总监理工程师
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现场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
复合型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
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在知
识结构方面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开展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

 

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
  1.3

 

业主行为不规范

  大多数业主单位,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
往往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在:1)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2)
随意压低监理费;3

 

)拖欠监理费。

  1.4

 

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

  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突出表现在: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
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全国约
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等为母体的企事业
单位中。母体单位以行政管理方式调控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经营者及员工们希望参
资入股改制,而母体单位不愿放弃管理权,有些母体单位虽然同意下属监理企业改制,
但仍以国有法人股身份控股,并以行政管理代替产权管理,与原有形式没有根本区别,
企业的经营性支出必须经母体单位审核批准,企业经营利润全部无偿上交,企业没有自

 

我积累能力,难以求得自我发展,无法摆脱浅层次、低水平徘徊的尴尬局面。
  1.5

 

政府监督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时间不长,监理行业还比较脆弱,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
还不够稳固,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引导。

《建筑法》、

《质量管理条例》,部门规章虽然对监

理工作的实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中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表现在: 1)监理工作
没有专职部门甚至没有专职人员负责;2)一些违规的市场监理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处理;
3

 

)监理行业缺乏长期发展规划。

  2.

 

提升项目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