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关于开展浙江省 2012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

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2]15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
用评价细则》(试行)要求,决定开展 2012 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
树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
市场环境。
    二、评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批准的乙级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
    三、评价内容和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
用评价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
    四、信用评价时间、步骤
    信用评价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组织部署阶段(2012 年 3 月)

    1、文件印发:省造价管理总站和造价管理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 2012 年度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交底培训:省站对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进行交底培训,讲解信用评价办法、信
用评价标准,统一各项评分原则,提出工作要求;
    3、动员部署:各市对本地区咨询企业进行宣传动员信用评价工作,布置信用评价工作
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让企业掌握了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对企业自评和各项资料
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阶段 企业申报及自评(2012 年 4 月)

    1、企业申报:符合申请信用评价条件的咨询企业填写《信用评价申报表》,涉及成果质

 

量的抽检项目信息、客户满意度及不良行为记录由考核组现场考核时填写;
    2、企业自评: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3),对照信用评价
办法和信用评价细则进行自评打分;
    3、资料递交:企业在 4 月底前将申报表、评分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协
会)。
    

  

第三阶段 市地初审阶段(2012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