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 XXX 工程咨询有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档案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强化咨询质量,降低
咨询风险,促进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
性、实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在执
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对规划咨询工作实施咨询程序,形成
咨询意见,出具咨询报告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并对其进行综合
整理,分类归档后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
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
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
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第四条 工作底稿编制应做到资料详实、重点突出、简繁得
当、结论明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和记录清晰。
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
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将完整的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