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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造价部管理制度

1、 招投标阶段(前期)

1、 参加公司总经理召集的招投标会议,就招投标方案的确定提出建议。
2、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参加由集团技术中心、集团审计部、公司工程管理部、

中介机构共同组成联席会议,整理修改招标文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
报集团总裁审批。同一类型的招标文件只报一次。

3、 发布招标信息并接受投标企业的报名登记。
4、 同工程管理部一起组织的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
5、 同工程管理部一起组织预审通过的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招标答疑。
6、 组织中介机构进行标底编制。
7、 组织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进行标底核对、确认。
8、 参与中标企业合同谈判,拟定工程施工承发包协议书,提交公司总经理

签订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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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施工阶段(中期)

1、 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针对材料选用,编

制材料用量计划。

2、 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照公司相关付款工作流程签署付款意见。
3、 参加由集团技术中心、公司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设计院就重大设计变

更组成的联席会议。

4、 参加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查会议,提出降

低工程造价方法的建议。

5、 审核因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签证单,有权对不符合施工合同条款,违背

定额规则及施工规范的各类签证单不予认可。

6、 参加工程量验收、计算工作,审核零星工程签证。

3、 工程结算阶段(事后)

1、 按照公司时限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对施工企业呈报的工程结算书提

出审核方案及工作计划。

2、 审核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定是否达到工程

结算条件。

3、 结算审核编制过程中,需与施工企业核对,如出现争议,不得将已呈报

的工程结算书返回施工企业重新编制或修改。

4、 因对原始资料理解不同,导致与施工企业发生较大分歧时,有权要求现

场工程师作出解释并提出相关事实依据。

5、 经与施工企业就工程结算达成一致并经双方签字后,按照集团审计部的

时限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报结算报审表,报集团审计部审定。

6、 参加由集团审计部在审计工作开展前,组织召开的情况介绍会及审计工

作结束后召开的总结通报会议,有义务向集团审计部提供真实情况说明,
按时补充相关文件及资料。

7、 工程结算书经集团审计部审定完毕后,出具审计报告,由施工企业项目

经理、合同造价部人员、审计人员分别签名后,作为结算付款最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