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质 量 工 程 师 介 绍

质 量 工 程 师 职 位 描 述 :

 

  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

系统可靠性

§

 

设计、研究和控制;

  (

2

 

)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

3

 

)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

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

 

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
  (

5

 

)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

6

 

)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

7

 

)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

8

 

)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质 量 工 程 师 考 试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
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质量技术监督

§

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

 

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

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

技术员

§或助理质

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

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

 

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 年 12 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

2000〕123 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

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

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

人事考试中心

§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6 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时间:

2012 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2012 年 6 月 17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

为: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初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中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

2 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