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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考核细则(拟定)

一、生产计划调度管理细则

1.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向各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各车间要正常接收生

产任务,保证生产计划顺利下达。生产部根据每周接收情况给予 30 的

 

罚款或奖励。

2.生产车间要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对于分期完成的生产任务,其进度要

符合计划要求,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和能够提前完成生产任务
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元的罚款或奖励。

3.各车间要服从生产部对公司生产的统一指挥协调,从而保证公司生产

顺利进行,对于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次给予 50 元的

 

罚款。

4.生产车间要以生产部为中心,本着服务生产,服务基层原则开展工作。

如有推诿扯皮现象,进而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5.生产部要积极组织各车间进行生产,协调各车间工作,保证生产顺利

进行。生产部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为基层服务。如因工
作不到位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细则   

1

 

、生产计划要按期完成,对于无故拖期情况考核如下:(参见表一)

①.普通订单拖期 2 天以内,罚款

50

元,拖期 2 天以上罚款

100

元;

②.重点订单拖期 2 天以内,罚款 1

00

元,拖期 2 天以上罚款

200

 

元;

③.特急订单拖期每天罚款 200 元. 

2

 

、生产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给予奖励(参见表一)

①.重点订单提前 1-2 天,奖励 50 元,提前 3 天,奖励 200

 

元。

②.特急订单每提前 1 天奖励 500

 

元。

三、生产车间对于完成的生产任务要及时到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一般每天

19:30 前办理完毕,生产部根据入库单在每周一上午 12:00 确认

周生产

计划完成率

。根据完成率进行考核。(参见表二)

 

备注:

1、以上处罚金额由生产部统一调度,进行激励分配,并形成相应台账由考核部监督实施;

       2、对于能

按期或提前完成订单给予的奖励由公司统一分配

表一:

生产计划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级别

无故拖延时间

处罚金额

按时提前时

奖励金额

1

普通订单

2 天以内

50 元

×

×

2 天以外

100 元

×

×

5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

×

2

重点订单

2 天以内

100 元

1-2 天

50-100 元

2 天以

200 元

3 天以上

200 元

5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

×

3

特急订单

每天

200 元

每天

500 元

3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注:普通订单(C):常规产品,常规客户;
    重点订单(B):客户急需施工、需调解的订单;

特急订单(A):送检产品、投标样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