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考核细则(拟定)
一、生产计划调度管理细则
1.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向各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各车间要正常接收生
产任务,保证生产计划顺利下达。生产部根据每周接收情况给予 30 的
罚款或奖励。
2.生产车间要按时完成生产计划,对于分期完成的生产任务,其进度要
符合计划要求,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生产任务和能够提前完成生产任务
的单位,分别给予 50
元的罚款或奖励。
3.各车间要服从生产部对公司生产的统一指挥协调,从而保证公司生产
顺利进行,对于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每次给予 50 元的
罚款。
4.生产车间要以生产部为中心,本着服务生产,服务基层原则开展工作。
如有推诿扯皮现象,进而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5.生产部要积极组织各车间进行生产,协调各车间工作,保证生产顺利
进行。生产部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为基层服务。如因工
作不到位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细则
1
、生产计划要按期完成,对于无故拖期情况考核如下:(参见表一)
①.普通订单拖期 2 天以内,罚款
50
元,拖期 2 天以上罚款
100
元;
②.重点订单拖期 2 天以内,罚款 1
00
元,拖期 2 天以上罚款
200
元;
③.特急订单拖期每天罚款 200 元.
2
、生产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给予奖励(参见表一)
①.重点订单提前 1-2 天,奖励 50 元,提前 3 天,奖励 200
元。
②.特急订单每提前 1 天奖励 500
元。
三、生产车间对于完成的生产任务要及时到成品库办理入库手续,一般每天
19:30 前办理完毕,生产部根据入库单在每周一上午 12:00 确认
周生产
计划完成率
。根据完成率进行考核。(参见表二)
备注:
1、以上处罚金额由生产部统一调度,进行激励分配,并形成相应台账由考核部监督实施;
2、对于能
按期或提前完成订单给予的奖励由公司统一分配
表一:
生产计划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级别
无故拖延时间
处罚金额
按时提前时
间
奖励金额
1
普通订单
2 天以内
50 元
×
×
2 天以外
100 元
×
×
5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理
×
×
2
重点订单
2 天以内
100 元
1-2 天
50-100 元
2 天以
上
200 元
3 天以上
200 元
5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理
×
×
3
特急订单
每天
200 元
每天
500 元
3 天以上
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处
理
注:普通订单(C):常规产品,常规客户;
重点订单(B):客户急需施工、需调解的订单;
特急订单(A):送检产品、投标样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