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造纸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三级安全教育
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
五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
1.3
四不放过
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
育不放过。
1.4
相关方
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如外来施工单位、供
货方、合作伙伴等。
1.5
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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