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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在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摘要:本文站在投资方和建设者的角度,以市政工程为例,分析介绍了招投标过程中不
平衡报价对工程总造价控制带来的深层次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防范对策和控
制措施。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市政工程;招投标;控制措施
  
  1 不平衡报价产生的背景分析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的一种交易行为,其
特点是由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条件和要求,众多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选择优胜者。
  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就引进工程招投标制,在这种机制下,承包人在投标时能
否中标及将来中标后能否盈利单纯依靠关系照顾或依靠低标价是不够的,必须讲究一定
的投标策略。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等都存在
一些不尽完善之处,承包人就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法就是投标者
经常使用的一种有效的报价策略,在使用过程中也是屡收实效。
  所谓不平衡报价是相对常规报价而言的,它是指在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 ,
通过在内部提高某些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项工程的单价,保持总价平
衡,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方法。
  
  2 不平衡报价的常用策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 早收钱 ,一

个是 多收钱 。
  2.1“

早收钱

   早收钱 是承包商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具体做法是在报价
单(BillofQuantities 以下简称 B.Q.单)中,适当调高能够早日结帐收款项目的报价,市政
工程中如:大型临时设施、土石方、桩基工程等,适当调低后期施工项目的报价,如:路
面工程、防护工程、零散附属工程等。尽管后期项目可能导致亏损,但由于前期项目早已增
收了工程价款,因此从项目的整体来看,仍可增加盈利。国外将这类不平衡报价称作前重
后轻法(FrontLoading),其核心就是力争减少企业内部流动资金的占用和贷款利息的支

出,以提高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另外在收入大于支出的 顺差 状态下,工程的主动权就
掌握在承包商自己的手中,从而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和风险的防范能力。对承包商来说,其

——

应回避和应追求的验工计价收入

工期时间曲线示意图分别如图 1 和图 2。

  
  2.2“

多收钱

   多收钱 是承包商通过参照分项工程数量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由于 B.Q 单中
给出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它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之间多少会产生差异,有时甚至
相差很大。因此,承包商可参照各报价项目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单

价来实现 多收钱 。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中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明显不合理
或将会发生某些变化,这就是盈利的机会。承包商要善于把握住这种机会,适当提高今后
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的单价,同时降低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项目的单
价,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承包商预期的相同,承包商就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