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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计算机操作员

1. 职业概况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
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
本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用考场上机实际操作方式,
由 3~5 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根据考生现场操作表现及实际操作输出结果,参照统一
标准评定得分。两项鉴定均采用百分制,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 min;技能操作考核:初级 90 min;中级 120 min;高级
180 min。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杜绝做假,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2 基础知识
2.2.1 计算机概述
计算机一般知识。
2.2.2 计算机硬件知识
(1)计算机基本组成。
(2)基本外部设备及使用。
2.2.3 计算机软件知识
(1)软件基础知识。
(2)计算机常用软件。
2.2.4 计算机操作系统
(1)操作系统基础知识。
(2)计算机常用操作系统的使用。
(3)计算机文件系统的结构。
(4)计算机文件系统的使用管理。
2.2.5 文字处理基础知识
(1)汉字信息处理基础知识。
(2)文字输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