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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7-2002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

收,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

1.0.3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

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配套

使用。

1.0.5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1.0.6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2 智能建筑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1.0.2 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