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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监理行业现状

  摘要:针对当前的监理现状,分析其原因,探讨对策。
  关键词:监理;现状;对策

 

  一、前 言
  自从 1988 年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许多重大的改革,一系列新的改革措
施在建设项目程序中体现出来,建筑许可制度、建设监理制、工程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责
任制、合同管理制、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制度等,已经或多或少地反映在建设程
序中。其中,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是国家实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监理
事业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建设监
理制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监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短短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暴露出不少的问题 ,
建设监理市场仍然存在许多弊端,如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取费太低、恶意压价竞争、人才
基础薄弱、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低、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地位低等等,而正是这些弊端
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良性发展,监理企业正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生存考验,
我们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来
改变目前监理行业乃至整个建筑市场的现状。
  二、监理现状
  2.1 监理市场貌似规范实际极不规范
  当前,绝大多数的建设项目已经采用招投标方式来选择监理单位,但流于形式、走过
场的占多数,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监理业务的,所占比例很低,监理市场秩序仍然比较

混乱, 陪标 、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利用社会关系炒卖工程信息,从中索取中介费、
信息费,或利用非法手段来承揽业务等腐败现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少数监理企业还允
许挂靠或非法转包。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在取费方面做出较大地让
步(有的在投标前已经承诺),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如此种种,严重扰乱了监理
市场秩序,导致监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损坏监理行业的社会形象。
  2.2 监理项目取费偏低、人员工资待遇低,严重制约监理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许多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只是国家规定不能违反,委托监理单位,不是为其提供社会
化、专业化、高智能的监理服务,而是让监理单位为其承担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事
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在监理取费标准低的前提下,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一
味不合理地压价,或增加条条框框,致使实际监理费往往只达到取费标准的 40-50%,甚
至有的仅达国家标准的 20—30%,与设计取费标准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另外,多数建
设单位在合同履行中还盲目拖欠、克扣监理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尾款。对于非监理单位
原因增加的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或是工程工期延长的,更不会给予追加费用。这样,监
理企业的一点点利润被剥夺,监理费无法得到保障,这势必影响监理企业对现场项目监
理机构的投入(包括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影响到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深度,同时影响
到监理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发展,乃至影响到整个监理行业的总体水平和健康发展。
  监理取费标准过低、利润微薄,这决定了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的监理人员,
一年的总收入在二、三万元左右,一般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年收入也只有七、八万多不超过
十万元,与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比,差距较大,更无法与开发公司或其他搞
研发的单位相比,这是监理人员频繁跳槽的先决条件。
  2.3 监理的社会地位低下
  多数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的理解和认识仍然很片面,委托监理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
关系。在实施中,监理人员必须是百依百顺,否则即遭更换,把监理人员当作施工单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