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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文章介绍了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当出现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合同争议、工程验

 

收时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

 

  
  1

 

、引言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业主和施工承包方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而签订的契
约。作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其所有监理活动都必须围绕施工合同这个中心
任务展开工作,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科学管理,以便使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合同争议与工程验
收四个方面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其作用非常重要。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
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并用较低的工程成本按期
完成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施
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理工程师就是对施工合同行为的监督管

 

理。
  实践中,有的同志认为,维护了业主利益,就会损害承包人的利益,这样似乎有违监理工
程师的执业公正性,因而在监理工作中缩手缩脚,其实,执业公正性与维护业主利益并不矛
盾。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最大、最根本的利益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商品交换。严格履行合同
就是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就是体现了执业公正性。

  2

 

、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变更的处理

  2.1

 

工程变更的含义

  工程变更是指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次序变
更、施工时间变更、工程数量的变更、技术规范的变更、合同条件的修改。实质上,工程变更

 

是对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补充和完善。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

  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
设计变更通常由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师三方提出。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变更的管理首先要
注意完善申报、审查程序。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 29 条和《监理规范》第 6,2,1 条之规定,
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均在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才有发包人向原设
计单位申请设计变更文件。在申请设计变更时,一要注意工作方式,尊重设计者。提出的问题
要有根据、符合规范。要心平气和地与设计者沟通,千万不要文人相轻,把关系搞僵。二要注
意变更通知发出后,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申报表。对变
更项目计量,

 

确定最后变更工程量、单价、总价。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业主方对项目要求的修改,设计方面由于业主
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等。由于多方面变更,经常
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是由于主观原因产生,如勘察设计工作粗
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作量 ,因而不得不改
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自然或
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多使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此,作为监理人员要认真对

 

待工程变更。
  2.3

 

工程变更的估价

  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认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款。